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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公租房没有房源可以领补贴吗?

更新时间:2023年3月16日

根据《长沙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高新区区以实物配租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情况下,实行租金直接减免政策,取消房屋租金补贴。未享受实物配租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货币补贴方式另议。公租房新签订(含续签)的租赁合同租金标准按14 元/m/月执行,未到期合同按照原租金标准执行至合同终。

客服中心根据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交申请、通过资核审核认定的先后顺序确定配租顺序号和选房次序。选房完毕后签订《长沙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房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上述顺序号排队轮候;轮候满一年后配租的,需重新按规定程序进行资格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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