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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针对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面临的经营成本、经营场地、招工用工、贷款融资等诸多方面困难,北京市将出台26条“含金量”高、“保质期”长的具体措施,回应个体工商户关切,提振市场信心。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3月18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的《北京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其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在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方面,北京市将支持有条件的综合有形市场搭载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返乡人员利用自有和闲置住宅从事民俗旅游、农业观光等业态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由村委会出具经营场所证明办理营业执照。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柔性执法”的要求。其中,对于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者初次违反相关规定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批评教育为主。畅通投诉反馈渠道,有效遏制恶意索赔行为,保障市场正常秩序,维护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对因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银行等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可视实际情况采取不报送逾期还款记录、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等措施给予征信权益保障。同时,积极协助个体工商户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而导致相关失信行为,原则上不列入失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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